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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推行律师工作量化管理机制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作者:鄂州市律师协会
2010-4-6
      鄂州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律师工作实际,制定了《鄂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围绕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和业务管理,以及律师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并坚持“四个结合”,即把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与对律师的考核相结合,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把提高律师业务素质与思想素质相结合,把奖优与问责相结合,对硬件达标、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及遵章守纪、业绩突出的律师给予通报表彰,对达不到基本要求、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及违规违纪执业的律师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
     《办法》坚持每年考核一次,旨在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通过近五年来的全面推行,4个律师事务所及9名律师被通报表彰,2个律师事务所及3名律师被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了律师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目前全市律师行业呈现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